11月1日起,我国将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

Column:Industry News Time:2022-11-21
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

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,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,提升贸易便利,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,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、互联网+海关、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。